女儿出生一个多月了,我到卫生院开《出生医学证明》被拒绝。”近日,肖先生到本报民生热线办公室求助,为给女儿上户,他到卫生院办《出生医学证明》,卫生院要他出示结婚证。但前不久,他女朋友陈娟(化名)为办结婚证,回广东拿户口本竟一去不返。如今,肖先生不知道该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没医学证明无法上户
2018年初,肖先生在浙江务工期间与陈娟相识并恋爱,二人同居不久决定结婚。但陈娟的户口本在广东老家,两人一直没办理结婚证。“去年下半年,她怀孕了,我们决定先回达州生下孩子,再办结婚证。”肖先生说。
“今年6月28日,陈娟坐飞机回广东拿户口本。但她打电话说,她奶奶把户口本藏了,不准她再回达州。后来,她的电话就打不通了,她还在微信里把我拉黑了。”肖先生欲哭无泪。为给女儿上户,他到亭子镇中心卫生院办《出生医学证明》时,卫生院工作人员答复,“必须出示新生儿父母的结婚证才能办理”。肖先生说明情况后,卫生院工作人员称,《出生医学证明》上只能填孩子母亲的名字,但肖先生认为,那样仍然没法为女儿上户。
镇卫生院表示特事特办
记者联系达川区亭子镇中心卫生院采访时,该院负责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工作人员李女士称,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新生儿出生两个月内办《出生医学证明》,应向新生儿出生的助产机构提供其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
李女士还称,肖先生的情况很特殊,他孩子的确是在卫生院出生的,孩子母亲入院时留有身份信息,所以卫生院为让孩子得到更好的监护,经请示上级后决定,特事特办,但需肖先生写一份承诺书,证明他与孩子系父子关系。
截止发稿前,记者了解到,亭子镇中心卫生院已为肖先生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