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环卫工人,我想知道法律对室外工作时间长短有没有规定?公司规定的作业时长是否合法?”近日,达川区环卫工人徐刚(化名)致电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他以前每天工作6小时,自市京环公司调整作业时间后,现在室外作业多了2小时,他觉得高温天气下室外连续工作8小时,人有些吃不消。
认为室外应比室内短
徐刚12年前就从事环卫工作,不论刮风下雨,还是严寒酷暑,他每天都要穿梭于大街小巷辛苦劳作。
“室外工作一直是‘三班倒’,两个白班都是工作6小时,只有夜班工作5小时。”徐刚称,自市京环公司对工作时间作了调整后,“三班倒”改为“两班倒”,一个白班从清晨5点至下午1点,另一个白班从下午1点至晚上9点。“计算时间,两个白班都是8小时。但是环卫工人在街上不停走动,春秋两季天气温和还好,冬夏两季就很恼火了。”徐刚认为,由于环卫工作是室外作业,所以每天工作时间应少于8小时。这让他联想到,或许法律对在室外、室内工作的时长有不同规定,于是他拨打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想把自己的疑惑搞清楚。
其实室内室外一个样
带着徐刚的疑惑,记者采访市劳动监察支队时,一名谢姓工作人员介绍,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一些企业因工作性质、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对于徐刚反映,劳动者作业时间长短应以室内、室外区分规定的想法,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即室内、室外都是8小时工时制。只是在高温天气,一线、室外工作人员应避开高温时段作业,以及给予高温补贴政策。由此,市京环公司将原“三班倒”改为“两班倒”,并没增加员工作业时间,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