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机动车乱停乱放,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问题是2019年度渠县集中整治的“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之一。7月1日至2日,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此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两天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50起。
渠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此次整治行动,专门组织召开整治工作部署会,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提出要求。
行动中,该大队民警在渠县城区设置3个临时执勤点,全面查纠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违法行为。对“三无一不戴”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查处行动的,及时利用执法记录仪记录证据,做到程序规范、数据清楚。
同时,该大队利用新兴媒介,宣传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争取群众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