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乱停乱放,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规则”是2019年度渠县集中整治的“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之一,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给城市交通造成不便。7月1日至2日,渠县公安交警大队针对此问题开展了一次集中整治行动,两天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违法50起。
行动中,民警在城区电动车、摩托车、出租车出行较为集中的中十字、老车坝、县车队路口,设置3个临时执勤点,全面查纠严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驾驶、乱停乱放、乱掉头、非法载客、逆向行驶、闯红灯、闯禁行、违法安装伞具、违法搭载多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中,大队出动警力50人次,出动警车10辆次,两天共查处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28起,普通二轮摩托车超员16起,滞留非法载客电动三轮车6起,无证驾驶机动车2起,收缴遮阳伞96把,机动车乱停乱放照相21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