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5月28日,渠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毒品犯罪庭审现场搬到县职业中学,为该校师生送去了一堂庄严而生动的“禁毒宣传”法治教育课。
当日上午,渠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来到县职业中学,对被告人袁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当庭判决袁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没收作案工具和所获赃款。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还向师生们详细宣讲毒品的种类及其社会危害性,吸毒的违法性等有关知识,提高师生对毒品危害的认识,教育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县职业中学数百名师生全程旁听庭审。
据介绍,此次庭审现场变普法课堂是渠县人民法院创新普法教育形式的一次新探索。在现场,法官通过以案说法、被告人现身说法,让学生们所接受的法治教育更为直观,收到了良好的禁毒宣传效果,还吸引了该县电视台、传播渠县等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