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两起领导干部履职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2016年,宣汉县樊哙镇土溪村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因未按正规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将该项目一分为二为2个标段,并与施工方伪造相关资料;同时,该村以群众会议的方式,在无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新增该项目工程量,增加贫困村债务。
樊哙镇副镇长胡百顺作为分管领导,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于2018年8月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016年以来,宣汉县凉风乡法律服务所所长康良佳违规为他人办理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见证,并收取见证费1.61万元。奚弟林作为分管政法工作副乡长,重教育提醒轻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康良佳的违规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凉风乡法律服务所所长康良佳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于2018年9月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