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近日,万源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结该市首例涉恶案件。被告人马某某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余潘某甲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年不等刑罚。
该案潘某甲等6人犯罪时均系未成年人,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案件由万源市人民法院院长宋健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万源市检察院检察长吕恩坤出庭支持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切实贯彻庭审实质化的各项要求,进行证据开示,多媒体示证,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潘某甲、施某某纠集多人持械聚众斗殴、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多人轻微伤,严重扰乱了学校教学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马某某、潘某甲、邹某某、万某某、潘某乙、张某在明知是毒品的情况下,仍听从贩毒人员刘某某(已判刑)的安排,多次将毒品冰毒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对该案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