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近日,达城一残疾老人因赡养纠纷将一双儿女告上法庭,原因竟是想将外地的儿女叫回来,一起劝说前妻与他复婚。4月16日,在达川区人民法院渡市法庭的调解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案件当事人徐某今年56岁,达川区陈家乡人,几年前因为被汽油烧伤造成腿部残疾,丧失劳动能力。2018年12月,徐某与妻子因家庭琐事离婚,两人名下的房子过户给儿子,随后就独自居住。因为不能完全自理生活,徐某便要求两个子女轮流照顾他,并每月给他600元生活费。徐某的两个儿女虽均已成年,但女儿远嫁广西,儿子又常年在外务工,两人都表示要回乡照顾徐某十分困难。一气之下,徐某将两个子女告上达川区人民法院,寻求法律帮助。
承办法官刘毅告诉记者,考虑到徐某出行不方便,同时针对农村老人赡养问题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遂决定在徐某居住地陈家乡通过“院坝法庭”形式公开审理。通过审理,案件事实很快弄清,原来徐某子女一直在给徐某寄生活费,徐某离婚后觉得生活孤独,便产生复婚的想法,奈何前妻不同意,徐某向两子女求助,两子女表示长辈的事情两人没法参与。徐某遂与子女产生分歧,要求子女增加其生活费,解决住宿问题。将子女告上法庭,也是徐某为让在外的子女回家,一起劝前妻与其复合而想出来办法。
找到徐某和子女的矛盾症结后,刘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反复努力与多次尝试,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儿女表示,两人会将徐某的生活费由400/月上涨至800/月,将徐某接回过户给儿子的房子居住。徐某前妻表示,虽然两人夫妻缘分已尽,但是会看在两人多年的情份下,对徐某的生活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