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导致我家阳台长期被水浸湿,脏兮兮的。我上门交涉,对方竟不理睬,也不开门。”近日,大竹县人吕清龙拨打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求助,他该如何维权?
业主:对方避而不见
2013年,吕清龙购买了位于大竹县兴光国际小区6号楼1单元3楼2号的房子,2015年入住不久便外出务工。
今年春节前,吕清龙回家发现楼上漏水,造成他家进门左侧阳台墙壁和主水管道湿漉漉的,房间里散发出一股霉臭味。吕清龙猜测,可能是6楼2号住户家的卫生间漏水造成。他在找对方前了解到,4楼2号只住了一名学生,5楼2号没人居住,7楼2号住户家的厕所没有漏水痕迹。
前不久,吕清龙两次找6楼2号住户交涉,对方始终不理睬也不开门。他只好通过物业公司查到6楼2号住户的手机号,打电话协商如何解决。但对方称漏水不是他家造成的,也不愿意协商解决。
吕清龙曾向物业公司反映过情况,物业人员也拿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此事悬而未决。“我在外面辛辛苦苦打工几十年,才在县城买了一套住房,结果遭遇楼上漏水,心里很不是滋味。”吕清龙很苦闷。
物业公司:只能组织协调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兴光国际小区物业公司汤经理。据他称,物业接到吕清龙反映后,派人到6楼2号查看,但该业主见到物业工作人员就关门了。工作人员拨通对方电话,对方直接挂断。
“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组织双方协调。”汤经理无奈地说,6楼2号业主既不开门也不接听电话,他们不可能强行破门。汤经理表示,希望6楼2号业主把门打开,让物业工作人员检查是否是他家漏水造成的,他们再组织双方协商解决,逃避不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