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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4次因抢夺罪被判入狱 达川区一男子出狱后再次抢夺金项链被抓

更新:2019-04-15 16:50:57       来源: 达州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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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诗傲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曼琦    编辑:尹可

达州日报网消息   “警察同志,我被人抢劫了,我价值一万多元的金项链被抢走啦!”4月5日,家住南城的朱女士,来到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分局报警,称自己的金项链在通川桥头南段被人抢走。这是一个月之内,分局接到的第二起类似警情,分局刑侦大队随即成立了“4.05”系列抢夺案专案组。近日,犯罪嫌疑人向某被专案民警缉拿归案。

抢夺案连发 分局成立专案组

3月17日中午12时许,家住南城三里坪的李女士在二马路与朋友吃完饭后,一个人散步回家。没想到走到自家小区楼下之时,突然感到脖子上一阵疼痛,用手一摸,金项链不见了。李女士急忙回头,看一个身材矮小的男子,抢了她的金项链,并飞速逃离犯罪现场。李女士赶紧拨打了110报警。“这是我老公花了接近3000元给我买的,有8克重。”李女士说。

正在达川警方介入紧张的调查时,4月5日,再次接到类似警情。被害人朱女士报警称,当晚7时许,她步行通过通川桥,在通川桥南段,被人抢走重40余克,价值一万余元的金项链。朱女士称“天已经快黑了,街上没什么人,他抢了我的项链后,就向仙鹤路方向跑了。”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两起连发的抢夺案,引起了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局刑侦大队随即成立了“4.05”系列抢夺案专案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分局局长徐应涛担任组长,副局长刘勇担任副组长,抽调刑侦大队的精兵强将开展案侦工作。

嫌疑人前科累累 偏爱金项链

专案组通过召开案情分析会发现,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地点以及嫌疑人特征都十分相似,初步判断系同一人所为,于是将两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专案组随即开展走访调查和基础摸排工作。经过夜以继日的不懈工作,大量有效信息和证据浮出水面,民警最终将嫌疑人锁定为有抢夺前科的向某。4月9日,专案组民警在通川区滨河路一茶楼内将犯罪嫌疑人向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向某(经开区幺塘乡人 49岁)曾4次因抢夺罪被判入狱,作案目标通常是独自一人并戴有金项链的中年妇女,然后趁被害人不备从身后将金项链抢走。通过审讯,犯罪嫌疑人向某某交代了自己于2019年3月9日刑满释放后,由于无经济来源,在通川桥头、紫荆医院对面等地,通过跟踪尾随、乘其不备等方式连续多次抢夺女性金项链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警方提醒:天气渐渐变热,女性佩戴贵重首饰要谨慎,如果想戴项链,最好把项链放在衣服里面,这样被抢几率都会低很多。同时,出行最好结伴,一旦发现有人尾随,可以向人多的地方走。一旦被抢,务必尽快报警,向警方提供疑人的体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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