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近日,渠县鑫美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原职工张某向渠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送来了“铁肩担正义、依法护民权”的锦旗,衷心感谢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公正高效地为其处理了一起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
据了解,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张某是渠县鑫美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原职工,于2018年1月到该公司上班。在上班期间,该公司一直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至2019年1月,共拖欠申请人工资18000元。之后申请人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于2019年4月3日向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未发放的工资。仲裁院收到仲裁申请书,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当即决定立案。由于该公司目前因经营原因已经停止营业,且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拒绝接听仲裁院工作人员的电话,这给申请人维权以及仲裁案件的处理带来一定难度。为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渠县人社局仲裁院工作人员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关于仲裁文书送达的相关规定,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送达仲裁文书,并在信息中对被申请人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以及对法律法规政策的讲解。被申请人接到短信通知后,当天下午即来到仲裁院领取应诉通知书,且接受了仲裁院工作人员在手机短信上的调解意见,并与申请人签订了调解书。
(王焕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覃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