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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从楼顶摔下,一波三折领到赔偿款

更新:2019-03-26 11:03:42       来源: 达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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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庞岚月

2018年10月,万源市G镇X村居民潘某聘请同村的李某为其装修房屋,但李某不慎从楼顶摔下,造成重伤。当事双方矛盾正要激化时,该村法律顾问、万源市某司法所所长刘某及时通过调解让双方达成和解。

然而没过多久,李某抢救无效身亡,当事双方矛盾激化,刘某遂对该事件进行了再次调解。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该事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理不清的赔偿款

2016年,在“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中,刘某被万源市司法局选派到G镇X村担任法律顾问,义务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

2018年11月8日上午,X村村主任给刘某打来电话,称村里潘某、李某两家发生了矛盾,李某家人聚集了几个亲戚上门讨说法,两家人快打起来了。刘某将手头的工作稍作安排后,立即赶往事发地点。

刘某赶到时,双方正吵得面红耳赤,周围还站满了围观群众,场面十分混乱。刘某先和村民一起将两拨人分开,又将围观群众疏散,避免刺激双方的情绪。随后,刘某对事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潘某是村里的贫困户,在2017年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但因当时资金有限,房屋装修十分简单。一年多后,潘某拿出积蓄,打算对房子进行再装修。2018年10月6日,潘某雇请了本村的李某为房屋搭盖彩钢瓦。10月11日,李某不慎从楼顶坠落,头部受到重创,潘某立即将李某送往万源市中心医院治疗,但并未支付任何医疗费。据医院反馈,李某的情况不容乐观,需要一大笔治疗费用,于是李某家人找到潘某索要十几万的赔偿款。但潘某认为李某系自己摔伤,不同意赔偿。

人民调解化解纠纷

在双方都冷静下来后,刘某和村主任分别对双方进行了劝说,最终,双方同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争端。

11月9日,刘某和村主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刘某重点围绕责任划分进行分析。本案中,潘某因装修房屋雇佣了李某,两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潘某、李某应根据各自的过错对李某摔伤一事承担责任。

那么,各自承担的责任应是多少?本案中,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有一定施工经验的成年人,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有最高的注意义务,但李某在施工过程中未尽到安全防护义务,从而导致坠楼摔伤,自身存在过错;潘某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到注意、提醒的义务,也存在过错。刘某提出,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对此,双方均表示认可,但因李某还在接受治疗,最终的治疗费还不能确定。在刘某的提议下,双方达成了潘某先行赔付3万元,李某出院后再协商的初步调解协议。

突发意外陷入僵局

本以为事情得到圆满解决,然而意外再次发生。11月14日凌晨4点,刘某接到消息,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家人再次聚集到潘某家里。为避免事态扩大,刘某立即联系了G镇派出所,与民警一同连夜赶往潘某家中。

到达潘某家里时,双方已经吵得不可开交。刘某立即组织民警、村民将双方隔开,选择双方较为冷静的人,劝说他们运用调解方式解决问题。在长达3个小时的劝说后,双方同意再次进行调解。

调解一开始,李某家属向潘某索要60万元赔偿款,潘某听到这个数字后当场情绪失控,一度意欲跳楼轻生。刘某只得将双方分开,用“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对于死者家属,刘某积极开导,希望他们考虑到潘某是贫困户,酌情减少赔偿款;对于潘某,刘某耐心安抚。经过劝说,李某家属做出让步,将赔偿款降至20万,但这对潘某来说仍是一个巨额数字。

刘某分析,这20万包含丧葬费用,如果能在政策范围内解决这笔支出,李某家属应该能再做出让步。于是,刘某将情况汇报给了G镇领导,希望镇民政办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李某丧葬补助。镇领导通过商议,同意了这个方案。经过十几个小时的劝说,11月14日下午6时,双方达成了由潘某支付李某家属16.5万元赔偿款的人民调解协议。 (施法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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