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女儿,在酒店订了宴席,吃完后很多亲朋好友普遍说宴席办得太差,很伤面子。后来自己仔细查看后,系酒店方单方面改了菜单,甚至连招牌菜一个也没上,让人无法接受!”8日,家住达城通川北路61队附近的居民饶女士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了这件烦心事。
网络配图
市民反映:酒店改菜单,协商违约责任不成
饶女士介绍,因自己女儿出嫁,她在通川北路长城饭店预订了10桌宴席,宴席标准为每桌598元,包括酱烧甲鱼、富贵东坡肘、红运白灼虾等22个菜品。
2月19日晚上6点用完餐后,亲朋好友普遍反映宴席菜品不好,这时她才发现,酒店上菜并没有按自己所预订的菜品上菜。
其中,连撑门面的招牌菜甲鱼、肘子、虾统统都没有上。
当即,她找到酒店方负责对外订餐的李女士,李女士解释称,的确是出菜没有按照她预先订的菜品出菜,因为换了厨师,新厨师用临时菜单统一出菜,但所出的菜品与之前所预订的菜品价格相等。
“对于酒店方的解释我十分地不满意!”饶女士说,一是亲朋好友都纷纷谈论、指责,酒席办成这样太伤面子了;二是酒店方在事前没有与自己沟通协商好,就单方面擅自毁约更改菜品,造成宾客对宴席菜品“指指点点”,给她带来了相当大的心理压力。
很多亲朋好友表示,这正餐宴席的菜品几乎与晚上的简餐菜品一样。
事后,她多次与酒店协商,按照每桌300元的标准结账,可酒店方还不同意。
饶女士气愤地说,一件好端端的喜事办成这样,她在亲朋好友面前都无法抬头,她还没找酒店赔偿精神损失费呢?
酒店回应:我们愿承担,系当事人出尔反尔
8日下午,根据当事人饶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与“长城饭店”餐饮部经理张先生取得联系,张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因酒店换了厨师,新厨师按照临时菜单出菜,而酒店方有关人员在事前没有与饶女士进行沟通,是他们的疏忽。
但当晚就餐的除了饶女士10桌外,还有另两起20多桌,这30多桌都是按临时菜单598元标准统一出菜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事后,饶女士对没按照之前菜单出菜找酒店相关人员讨要说法,当时酒店方有关工作人员向饶女士赔礼道歉。
之后几经协调,饶女士主动提出每桌少100元,按498元结账,因他们要向酒店请示,便称次日向饶女士作出回复。
万万没有料到,次日他们与饶女士回复同意时,饶女士在电话中又改口,要按照每桌300元支付,酒店方无法接受。
酒店方多次约饶女士协商此事,为了表达诚意,酒店方再次作出让步,即饶女士办完酒席后,当晚还有些客人住宿,酒店方把这些客人的早餐费405元免去,但饶女士始终不答应。
“此事酒店方有些责任,我们已经向饶女士赔礼道歉,我们也抱着最大诚意愿意协调解决,依照饶女士第一次提出每桌少100元结账,可饶女士反悔了,我们也很为难!”张先生无奈地向记者表示。
律师说法:单方面毁约,顾客可选减少价款
随后,记者就此联系了达城律师郑传富,郑律师解释称,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酒店和饶女士的陈述,酒店方在事前没有与饶女士进行沟通的情况下,单方面改了菜单,其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饶女士可以选择要求对方承担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