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近年来,为让科研成果尽快的转化为生产力,充分调动广大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热情,助推达州农业科技发展和乡村振兴,达州市农科院着力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速职务科研成果转化步伐,取得良好成效。
在成果转化过程中,市农科院依照相关法规,全面定义科技成果转化范畴,将新品种、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发明专利和生产标准等应用成果以及技术培训、现场指导、检测化验、咨询论证、编译著述、编写项目或规划、工程设计等技术服务纳入转化范围,并充分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形式、简化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处置流程。同时,实行成果转化公示制,成立专家组对成果拟交易价格进行预判,公示成果转化详细信息并收集异议,严肃成果定价,充分发挥成果的转化运用价值,严防暗箱操作牟取私利。
为保障科研人员的成果转化收益,市农科院还分类细化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允许2年以上仍未正常转化的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经与单位协商约定后进行自行转化,所得收益按6:4比例对完成人和本院进行分配;对采取有偿转让或许可、与他人合作等形式转化的,所得收益按5:3:2比例按完成人、支持创新奖励和课题创新发展研发费进行分配;对采用科技成果入股、投资或融资担保等形式转化的,按7:3比例将其股权、投资或融资担保对完成人和本院进行分配。为肯定成果主要完成人的贡献,明确第一完成人所获奖励不低于奖励总额的20%-30%。对未利用本院科技资源对外开展科技服务所得的收益全部归相应团队或个人。
据了解,自2017年该院实施《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以来,先后向企业或专合社转让水稻、食用菌、苎麻等4种作物新品种的经营权,累计获得转让收益40余万元,按照实施细则对科研完成人及团队等相关贡献人员进行了权属奖励,累计奖励120余人次,不但加速了科研成果转化步伐,而且也充分调动了全院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了科技创新活力,助力多出成果快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