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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时父亲就不闻不问 年老了却来要钱

被“抛弃”的女儿有无赡养父亲的义务?

更新:2019-02-25 16:05:09       来源: 达州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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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丁山    编辑:尹可

达州日报网消息   “我从小就没有享受过父爱,父亲也没有给我支付过生活费,可以这样说父亲对我的抚养和教育都是失职和缺位的,而年老了父亲却找我讨要赡养费,让我十分纠结!”25日,家住通川区西外的市民张女士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求助,希望咨询一下律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市民疑惑:

没管我的父亲竟向我要赡养费

张女士告诉记者,在她7岁时父母就协议离婚了,她随母亲生活,家中唯一的一套住房分割给她们母女,父亲分割2万余元现金后离家出户。后来,父亲也组建了新的家庭,但他却对她不闻不问不说,连每月的抚养教育费也不支付,让她们母女生活倍感艰难。

她父亲已是73岁的老人,而重组家庭的妻子已经去世,人家的儿女又不愿意赡养他,现在父亲找她给他给付赡养费。可是一想到父亲当年的薄情,她不想再管他。再从法律上来说,他当年也未尽到抚养义务,所以她想问一下律师,如今她是否可以不尽赡养义务?

律师说法: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随后,记者就此联系了达城专业律师郑传富,郑律师解释称,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即使是父母已经离婚,即使是父亲从没有尽到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是只要父女关系存在,那么在父亲年老的时候,其女都有赡养父亲的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并不要求赡养义务与抚养义务是对等的。因此,张女士对其父亲依然要尽赡养义务。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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