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我市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开江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赵大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大立违反政治纪律,与涉案人员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企业车辆使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投资、经商等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高利贷,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赵大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藐视党纪国法。表面对党忠诚,实则阳奉阴违;表面为人正派,实则腐化堕落;表面低调朴实,实则利欲熏心,是典型的两面派、两面人。赵大立还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财物,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达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市纪委决定给予赵大立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大立简历
赵大立,男,汉族,1962年4月生,四川开江人,大学文化。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9月至1987年2月,在开江县农业局工作;
1987年2月至1989年12月,任开江县农经委农业科副科长;
1989年12月至1992年1月,历任开江县农委农业科科长、副主任;
1992年1月至1993年6月,任开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3年6月至1995年4月,任开江县甘棠镇党委书记;
1995年4月至1998年2月,任开江县农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1998年2月至2005年12月,任开江县政府副县长;
2005年12月至2006年11月,任开江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2006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开江县委副书记;
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任开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2年1月至今,任开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