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建设是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协高质量履行职能的基础。市政协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重要思想,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构建了内和外顺、富有活力、运转规范、成效明显的政协工作新格局,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抓好党建,铸就履职保障
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报请市委批准成立政协机关党组,制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制发了《关于提升政协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认真落实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夯实党支部战斗堡垒。强化党的领导,探索推行在重要会议、重点调研、重大活动中建立临时党委或临时党支部,制定了《党组成员联系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试行办法》《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实施办法》《党组成员联系界别中共党员委员实施办法》等制度,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两个全覆盖”。召开全市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认真总结和谋划部署党的建设。2018年6月和11月,市政协分别在全国、全省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就《以支部标准工作法推进机关党建上水平》和《推进工作标准化 增强支部战斗力》作了现场交流发言。《四川改革专报》刊发市政协党组《落实党支部标准工作法、政协工作实现三个转化》,并上报中央改革办。
优化服务,强化委员管理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是政协活力和发挥作用的基础,市政协坚持优化服务与加强管理并重,提高委员履职能力,激发委员主体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养高、履职能力强、作风形象好的委员队伍。加强委员履职培训,组织全体委员集中培训2次,举办常委专题讲座2次,选送政协委员参加全国政协培训中心、各级党校培训577人次,专委会(委员活动小组)分组学习培训60次。全覆盖开展委员培训,组织召开了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大会和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专题培训班,对全体政协委员进行全覆盖学习培训, 强化政治引领、提升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委员队伍。强化委员动态管理,要求政协常委提交年度书面述职报告,实行委员履职痕迹化管理、定量化考核。坚持评选优秀市政协委员、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增强委员履职荣誉感和幸福感。坚持对每次全委会议和常委会议出席情况进行通报,切实强化委员组织纪律观念。2018年共表扬41名优秀市政协委员,同意7名因工作调动或到龄退休的政协委员辞职,免去1名不认真履职委员的职务。
完善制度,促进履职规范
注重制度完善,坚持用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有力推动政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认真梳理原有的规章制度,及时修订不合时宜的机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市委制定《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修订出台《政协达州市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政协达州市委员会常委提交年度履职报告工作办法(试行)》《政协达州市委员会委员履职档案工作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努力形成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着力规范委员的履职行为,有效避免了委员履职中的松散性和随意性,激发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对每位政协委员建立履职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年一表,对委员参加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学习会议、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以及界别、专委会活动等议政情况建立台账,纪实记载、考勤通报、严格考核,引导委员答好“时代问卷”、交好“委员作业”。
转变作风,提升履职效能
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作风转变成果,持续提升效能。坚持精简文件数量,严控发文范围,规范运行程序,切实改进文风。坚持全体会议、常委会议考勤通报,会前调查研究、会上高质建言,提升会议实效。坚持政协领导公务活动AB角、工作预决算、首问责任、绩效考核等制度,落实专人定期督查并通报工作完成情况,促进工作高效完成。加强机关制度建设,修订完善车辆管理、财务运行等制度,坚持用车提前申请、维修集体鉴定、财务定期公布、重大支出会议研究。优化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奖励差异化分配。坚持季度督查通报工作制度,促进工作部署落实。严格落实民主评议、谈心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认真搞好半年、年终“三公经费”和脱贫攻坚及纪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积极创造条件、搞好服务,大力支持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强化委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强化政协系统的纪律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