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随着经济的发展,小额民间借贷日渐增多,大部分债务人在外务工常常无法联系,对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就难以认定。渠县法院琅琊法庭法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方法,智慧化解了多起小额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刘某诉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主审法官发现被告李某在法庭已有多起案件,被告无法联系,该系列案件起诉的标的均在1万至3万元,原告向本院只提交借条,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经法官走访调查,知道内情的群众向承办法官反映,李某嗜赌,欠账基本是赌帐。若主审法官盲目支持原告的诉求,则可能纵容奸狡之徒获取不义之利,也有违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原则。但琅琊法庭主审法官认为作为员额法官,更应该对案件谨小慎微,抱着“拨开迷雾方见真容”的精益求精的态度,要求原告不仅要举证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借款事实及款项的实际交付,还应举证该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并应就借款形成的时间、地点、经过、借款资金的来源及资金交付方式、约定的借款用途、还款方式、利息、在场证明人等有关细节做详细的说明,然后下乡走访调查核实,尽可能排除赌债的可能性,众多原告心知是赌债,鉴于法庭法官的耐心解释,该系列案件的原告均向法院撤诉,使得该系列案件得到圆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