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达州市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获悉,
截止1月5日,
我市4个指定通道和132个临时
检查点共出动执法人员20432人次,
监督检查生猪468车次、44093头、
生猪产品321车次、3258.8吨;
立案调查7件,
无害化处理违法调运生猪356头,
生猪产品36.8吨。
据达州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4个指定通道包括万源市、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省际间公路检查站(外省来川路口)阻绝了大部分无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肉以及猪肉制品流入我市。
1月3日,万源市对查获的20余吨生猪肉以及猪肉制品进行集中销毁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市民热议。“白花花的猪肉这么处理了可惜了啊!”达州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都是非法调运的无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生猪肉及猪肉制品,包括关口检疫查获以及其他渠道查获的产品。
达州市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表示在未接到上级部门指示解除疫情通知之前,我市各关口堵疫查处工作暂时不会停止。
目前在达州市范围内,无论是在农贸市场、超市购买的猪肉,还是村民自宰自食的年猪,仍需要随车提供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才可正常通行。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曼琦)
我市生猪及猪肉产品跨县跨乡流通
也需准备相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证明的开具分为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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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自宰自食的年猪,可提前向所在地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经官方兽医现场检疫合格后出具检疫证明。
二、若亲友需要跨县、乡携带猪肉的,可附检疫证明随货同行以备查验。城市居民在市场购买的猪肉及猪肉产品,可向销售商家索要产品检疫证明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