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竹县城一出租车司机驾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擦挂后,竟被交警查出“隔夜酒”。结果,该出租车司机不仅因酒驾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还因此丢了“饭碗”。
12月19日清晨8时许,大竹县交警大队民警在竹城东大街巡查时,发现一辆出租车与一辆电动摩托车发生擦挂,所幸电动摩托车上的人员并无大碍。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时,发现出租车司机蒋某某满嘴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看到酒精检测结果,出租车司机蒋某某顿时傻眼了。据蒋某某交代,前一天晚上,他和朋友聚会一直喝酒至当天凌晨,心想晚上休息几个小时候后,酒劲肯定会过了,所以清晨照常出车,不料却被查了个正着。
据办案民警介绍,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一样,对酒精的代谢也有差异,“隔夜酒”也会造成酒后驾驶。今年以来,被我市交警查获“隔夜酒”酒驾的驾驶员已屡见不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记12分,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留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真是没想到‘隔夜酒’会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不仅要遭拘留、罚款,还丢了‘饭碗’,真是太不值了。”得知将要受到的处罚时,蒋某某叫苦不迭。
□本报记者 李泽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