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7日,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友清、吴应刚、梅榕、陈绪科、胡兵、朱丰年出席会议。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至25日在巴山大剧院召开,会期4天。会议任命熊隆东为达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为达州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审议通过了《达州市巴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对《达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表决批准了达州市级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关于达州市2018年1—11月市级政府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达州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补选了2名达州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此次审议通过的《达州市巴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重点围绕法条的指导性、操作性和合法性,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各方面对接,做好《达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三审相关准备工作,争取条例早日出台实施;要继续坚定信心、及早谋划来年工作,以良好开局贯彻落实好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落实好市四届人大历次会议相关决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强调,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安排科学、衔接有序、流程顺畅;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肃会风会纪,厉行节约、科学高效地做好服务工作;要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副市长王全兴,市政协副主席张洪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易晓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付全忠列席会议。
(本报记者 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