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开江县地处河沿台地,有溪河105条、水库22座,管护好河流水库,对于维护县域生态文明安全、巩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意义重大。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开江县坚持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全面构建责任、推进、宣教和保护“四大体系”,加强管控、有效治理,不断筑牢河库保护“生命线”,“七河一库”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水质明显好转,环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构建领导挂帅“责任体系”。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河长办,制定“七河一库”管理保护方案和湖长制实施意见,健全工作例会、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查、考核问责、奖惩激励、工作验收等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第一总河长”和“总河长”,分别兼任新宁河“河长”和明月江“河长”、宝石桥水库“第一库长”,示范引领各级河(库)长高效落实各项工作。目前,全县配备县级、乡镇和村(社区)三级“河(库)长”424名,“七河一库”实现“全覆盖”。
构建超常落实“推进体系”。以开展巡河与清河、护岸、净水、保水“1+4”行动为重点,建立“河库长”巡河巡库制度,搭建“河库长”信息化管理平台,制定“河库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县级河(库)长每月巡查一次,乡镇河(库)长十天巡查一次,村级河(库)长一周巡查一次,河库保洁员每天巡查一次,并根据河道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2018年以来,“七河一库”县级“河(库)长”巡河130余次,召开现场推进会20余次。
构建多维一体“宣教体系”。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开江网、开江发布等媒体平台,广泛采取微信、宣传栏、宣传标语等方式,全面加强中央和省、市、县贯彻落实“河库长制”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河湖保护群治群防、美丽开江共建共享”党员活动日活动,抓紧建设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先后制定县级河(库)长公示牌56块,悬挂大型户外标语120余幅,发放倡议书5000余份,刊发“河长之声”72期,营造了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构建标本兼治“保护体系”。针对全县“七河一库”存在的基础“短板”,启动实施环宝石湖生态文明建设和脱贫攻坚战略规划,“明月湖——新宁河”河湖连通工程、沙坝场乡和梅家乡雨污分流管网工程、联盟桥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等项目建成投用,城区雨污管网完善工程、蕉溪河——澄清河黑臭水体整治和建制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隔离设施等项目年底竣工,3个乡镇和普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和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即将开工。同时,加强对河库周边“四乱”行为整治力度,先后排查污染源头11项,取缔整改入河排污口39处,捣毁非法采洗砂50处,关闭(搬迁)养殖场(户)220户,整改临河企业61家。
(本报记者 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