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某与陈某某婚姻关系近30年,在外人眼中本是一对和睦的夫妻,但近年来由于双方长期为家庭琐事发生吵嘴、打架,缺乏沟通,导致韩某某先后三次起诉离婚,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协议离婚。
1989年12月,韩某某与陈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并迅速确定了恋爱关系,后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生育了三个子女(均已成年),近年来因长期为家庭琐事吵嘴、打架,并缺乏沟通和交流,导致双方感情破裂,韩某某从2016年来曾三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第一次经法院的工作人员调解和好,维持婚姻关系。韩某某第二次起诉离婚,陈某某要求韩某某补偿20万元,才同意离婚,因韩某某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故法院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最后,便出现了现在的一幕,韩某某第三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庭认真熟悉本案的案情,并通过多方了解双方的状况,但均未联系到陈某某本人,便公告送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通过努力,事情终有转机,在开庭当日,陈某某到了法庭,经法庭了解,陈某某还是坚持要求韩某某补偿20万元,才同意离婚。后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和案件的风险释明,陈某某同意调解,愿意将补偿款降至12万元,韩某某也接受了承办法官的劝解,称陈某某多年来为家庭付出,同意补偿其12万元。后双方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韩某某补偿陈某某12万元,已当庭支付4万元,剩余的8万元韩某某承诺在年底前付清。
小编寄语:
婚姻是一种责任,切不可将婚姻当儿戏。一个家庭,夫妻双方均应共同努力维持、相互理解、相互体量、增强沟通、共同经营。当婚姻出现裂痕、陷入危机,也应共同挽救,而非轻言放弃,双方应努力寻找弥合感情罅隙的有利因素,尽量克服影响夫妻感情不和的不利因素。
(本网通讯员 胡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