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今年以来,万源市官渡法庭进一步规范诉讼费收费管理,取得良好效果。
变通收费主体。因官渡法庭辖区大部分村社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离指定代收银行较远,直接缴纳诉讼费确实存在困难,为方便群众诉讼,经上级批准同意后,该庭诉讼费用由法庭工作人员直接当场收取,当事人不必再到城里来回奔波缴纳诉讼费用。
规范收费标准。该庭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计算诉讼费,同时在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建立便民公示栏,将诉讼费用交纳标准、司法救助条件等规定上墙公示,使当事人对诉讼费缴纳情况一目了然。
明确收费程序。该庭按照规定统一到院机关领取统一票据,在法庭按照受理案件适用的诉讼费标准确定具体数额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法庭直接代收后,当场向当事人开具诉讼费专用票据,确保当事人有据在手。同时,对立案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预收案件受理费,若在审理中转为普通程序的,再通知当事人七日之内补交案件受理费,改变以往一律“先交后退”的收费模式,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减轻诉累。
建立规范台账。该庭建立了诉讼费用收取台账,将收费时间、收费项目、金额、当事人姓名、发票号码、缴存时间等一并列入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保管,每周核对,分年度登记,同时由法庭负责人监督核查、院机关行政科审核,做到账目清晰,核算精确。
主动及时清缴。由法庭代收的诉讼费,该庭指定专人保管并在七日之内交入法院指定的银行,同时将银行缴存票据及台账上交院机关司法行政科核对、审核。
(本网通讯员 邓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