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渠县法院结合案件受理制度的改革和对繁案的专业化审理要求,根据案件的繁简程度,以案件类型化、典型性、影响面等标准,形成了院庭长带头审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机制。同步建立了案件速裁、随机分案工作机制,实现了不同案件由不同业务庭的法官处理、不同复杂程度案件由不同法官处理。繁简分流、类案审判、优势力量攻坚,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和质量。
实行三重分流落实“分调裁”工作,第一重分流为诉前调解分流,在诉前调解分流中,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实现案件的分流。诉讼服务中心在接收材料阶段将标的小、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分流到诉非衔接室寻求人民调解解决,将案件消化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既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也缓解了一线办案法官的办案压力。第二重为立案速裁分流,即在立案阶段将民商事案件纳入繁简分流进行甄别,筛选出简单的案件,由速裁中心(立案庭员额法官团队)进行审理,实现案件的第二次分流。二次分流案件主要为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法律关系明确的能够及时审理裁判的案件,以将更多的司法资源投入到那些经过分流进入普通程序的案件上。第三重为“繁简分流”,首先将普通案件纳入员额法官的随机分案,其次,明确院、庭长办案范围,将发回重审、再审或典型的涉案人数众多、重大疑难复杂、标的额较大及新类型案件归纳为大要案指定至院、庭长办理或类型性、专业型法官团队审理,从而达到“简出效率,繁出精品”的审判效果。目前,渠县法院繁简分流工作运行良好。
(本网通讯员 刘淑敏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