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为了更好地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文件精神:“到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地区高定一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地区高定一级。”从2017年1月起执行。
也就是说,在渠县新进入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工作的公务员将享受高定一档工资待遇,新进入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享受高定一级薪级工资待遇。
(本网通讯员 杨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