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万源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村民杨某某在石窝镇松树坝村5组砍伐林木。接到举报后,该执法大队迅速前往石窝镇松树坝村5组进行初查。
经查,杨某某与蒲某某两人均未办理林木采伐相关手续,在此情况下,杨某某协议商定购买蒲某某山林内的林木,并请村民王某某在蒲某某山林砍伐马尾松。经林业技术人员清点及现场鉴定,林木伐桩23个,计算出蓄积6.8322立方米,折合原木材积4.167立方米。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2条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对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倍的树木共计115株,并处滥伐林木材积5倍的罚款共计5208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市林园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大了破坏森林植被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森林资源保护起到积极作用,全市生态环境得以极大改善。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森林行政案件42件。
(蒋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