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10月18日,渠县召开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8〕72号)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渠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提升了政府投资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飞虎要求,一是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川办发〔2018〕72号文件要求,健全政府投资领域各司其职监管机制,全面规范审计机关履职行为,规范重建项目结(决)算审计,坚定推进政府投资审计实现从数量规模审计向质量效益审计、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的“三个转变”,提升政府投资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健全机制,推进依法审计。厘清审计监督与建设管理职责,完善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的监管机制,对《渠县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的实施办法》和《渠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中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足额保障投资审计经费,充分保证审计独立性和审计质量。三是凝心聚力,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力量,有序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国家审计要依法全面实施审计,加强重大项目、重点环节、投资决策审计力度,有效推动投资政策措施落地,切实提高投资审计工作质量和绩效,为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提供审计监督保障。四是协调联动,构建监督合力。要整合政府投资信息资源,推动政府投资“智慧审计”。各部门要完善审计监督与行业监管的协作机制,在调查取证、案件查办、问责追责、结果运用、推动整改等方面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检查审计反映的政府投资领域普遍性和屡审屡犯问题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健全规范管理和防范违纪违规长效机制。对审计反映的重大问题,要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措施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本网通讯员 郭世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