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环保督察第四组到渠县督察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中央督察移交信访件整改落实情况。
据了解,2017年9月,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移交反馈意见涉及渠县5大类27个问题,交办群众信访件42件,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渠县20个。截至9月底,总体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央督反馈意见已完成资料准备8项,交办信访件已整改完成36件,省督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16件。
督察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静边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有庆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建设情况、李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扩能建设情况、渠县森林公安局对大义乡村民森林滥伐案件处理情况和川东农药厂臭味扰民等问题的整改进展。在听取了渠县环保问题整改开展情况汇报后,针对渠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落实反馈问题中存在的问题,督察组要求,渠县要高度重视央督、省督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的高度,切实把有关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增添工作措施,把中央督察反馈意见、交办信访件、省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渠县的问题逐一整改。已整改落实的,要进一步巩固,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反弹。正在整改落实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绝不能出现超期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况。此外,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准备工作,要再落实、再细查,同步完善“一档一册”资料,顺利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
(本报记者 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