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开江法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始终坚持把专项斗争置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总结提炼出“重、强、精、多、扩”五字决,全面深化“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重”落实,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认真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同时研究制定了《开江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方法和步骤,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强”领导,全面深化责任担当。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刑事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刑事审判团队等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安全保障、协调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刑事审判团队,具体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三是“精”业务,积极做好工作准备。明确专人负责审理该类案件,同时积极与上级法院联系,主动请求指导;派选优秀干警参市中院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并及时更新法官的知识储备库,紧贴相关审判实务开展案例研讨等,为审理该类案件积累经验,确保案件质量。四是“多”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宣传作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按照上级要求,积极与其他政法部门配合,开展多渠道联合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横幅标语等,积极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五是“扩”渠道,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强化内部信息收集,对存在涉及扫黑除恶方面线索的,及时上报移送;加强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政法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向和案件情况,增加工作的针对性;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严格落实定期报送制度,遇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确保依法精准打击,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网通讯员 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