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是一名在村小代课3年多的教师,现因学校没有生源被辞退,我能否要求校方补偿?”9月8日,达川区碑高乡永必坝村代课教师唐某拨打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希望记者帮忙打听相关政策。
今年40岁的唐某,2015年9月被碑高乡中心校聘请为村小代课教师,双方约定第一年每月1100元工资,从第二年开始每月1200元工资,寒暑假期间没有薪金。今年8月底,由于村小没有生源,中心校负责人通知她被辞退了,但没有给她经济补偿。唐某听说,企业辞退员工时,员工每工作一年可拿到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唐某想知道,她任村小代课教师3年,能否要求校方补偿3个月的工资?
记者采访达川区碑高乡中心校,该校王校长解释称,唐某被解聘的原因不是因为学校无生源,而是她没有教师资格证。至于唐某提出补偿一事,校方愿意与她协商解决。
(本报记者 罗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