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9月18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颁奖活动,现场对全市法院系统“十佳执行办案标兵”进行公开表彰。此次颁奖活动从全市法院执行办案的一线法官和干警中,遴选出10名执行办案标兵,并对他们进行了实地采访和拍摄,见证分享他们工作中的苦和乐。经过评选,达川区法院执行法官唐旭辉、执行法官栾心明荣获全市法院系统“十佳执行办案标兵”!
达川区法院执行法官-唐旭辉
30年的办案经历,让他学会了与“苦与乐”、“喜与悲”、“善与恶”打交道,他总是主动请缨,一次次嘴下最难啃的执行“硬骨头”,他用“5+2”、 “白+黑”为我们演绎了一名执行法官的工作日常。
达川区法院执行法官-栾心明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他始终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他以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固守对公正的执着,他经办的每一起执行案件,群众都交手称赞,他用实际行动守护了我们心中美好的心田。
(本网通讯员 郭本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