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记者从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获悉,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新形势,更好地发挥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我市对《达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调整。
据了解,我市共有101.5万多名在校中小学生,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2010年便设立了达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截至目前,我市已连续成功举办了33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颁发了8届“达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青少年学生的科技创新作品已连续13年获奖率名列全省第二,2017年更一举获得了4个全国大赛一等奖。
此次修订的《管理办法》,对评奖范围和奖励数量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纳入市长奖作品的范围,增加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三等奖获得者和部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和比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青少年科学影像节)一等奖获得者。将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特等奖的数目由10项增加到了20项。
在奖项设置上,修订调整后的市长奖分为项目奖和组织奖,奖励竞赛年度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部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和比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一等奖获得者;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特等奖获得者;全国、全省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以及国家发明专利获得者等。
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特等奖包括集体项目在内设项目奖20项,由评审委员会从全市竞赛获奖的一等奖中投票推选。其中,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青少年科学影像(微电影)作品、机器人创新实践活动(提高组)等每个参赛项目入选特等奖最多不能超过4项。
在奖励标准方面,获得市长奖的获奖者,按照不同奖项,可获得每项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奖的获奖单位,每个单位可获得10000元奖励。此外,经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认定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推进作用的国家发明专利,每项将得到3000元奖励。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