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万源市纪委监察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该市7名农村基层干部因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的问题,分别受到党内处分。
万源市石窝镇走马坪村党支部书记裴从德、村委会主任蒲志江、村委会副主任桂大福等人违纪案。2015年10月,石窝镇走马坪村委在精准贫困户“回头看”工作中,将不符合条件的张某某一家评定为精准贫困户。在2016年的清理工作中未将其清退,致使张某某在2017年9月被违规上报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裴从德、蒲志江、桂大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万源市大沙镇桂花村党支部书记张成义违纪案。2016年上半年,张成义在负责发放该村86户电视信号接收器安装费补助资金(每户10元,共计860元)过程中,未及时发放到村民手中,直到2018年1月万源市纪委核查组找张成义谈话后,张成义才将其发放给村民,这笔资金在张成义手中滞留超过1年半时间。张成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万源市沙滩镇小茶园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永政违纪案。2009年至2014年,李永政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该村村民王某某退耕还林和粮食直补款共计2129.97元。王某某多次向李永政询问以上两种补贴款事宜,李永政均未退还。李永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2129.97元退还村民王某某。
万源市竹峪镇蕨村坝村村委会主任王前忠违纪案。2009年至2016年,王前忠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3851.1元,用于自己家庭的日常生活开支。王前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3851.1元退给村集体。
万源市草坝镇光华村2组组长冉从华违纪案。2017年,草坝镇光华村整村脱贫,全村农户实施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冉从华违规将其儿子和一村民上报并实施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改善项目,造成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改善补助资金26122元流失。冉从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蒋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