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我市公安消防部门开展以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在建工程、宾馆饭店、物流等单位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督促社会单位全面整改火灾隐患。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我市各级消防部门在全面分析研判本地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针对各类单位场所,认真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采取约谈提醒、曝光隐患、责令改正等形式,督促整改,严格执法。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6家单位消防违法受处罚
消防部门通过检查发现,罗浮广场(业主单位为达州大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及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达州市塔坨亚龙湾洗浴部存在擅自拆除第二安全出口室外疏散楼梯的违法行为;达州市达川区弥姆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大竹县东方壹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单位为大竹县东方圆置业有限公司)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开江县新宁镇万鼎东方国际二期工程(工程建设单位为四川省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万源市兴邦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存在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
针对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要求场所负责人立即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行政执法裁量标准》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分别给予罗浮广场罚款11.5万元、达州市塔坨亚龙湾洗浴部罚款5000元及实施临时查封、达州市达川区弥姆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罚款3万元及责令停止施工、大竹县东方圆置业有限公司罚款6万元及责令停止施工、开江县新宁镇万鼎东方国际二期工程罚款5万元及责令停止使用、万源市兴邦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各级消防监督员向单位负责人讲明了存在火灾隐患的危害性,要求单位负责人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立即整改,确保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
消防部门提示:各社会单位要切实增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一次消防安全演练、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检测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完整好用。 (本报记者 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