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站列车时刻表 |达州最新航空时刻表|达城最新公交线路运行图|达州日报社各平台广告价格|达州天气预报 设为主页|加入收藏
主办:达州日报社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118号
热线电话:0818-2379260 客服QQ:159847861 新闻QQ:823384601
新闻投稿邮箱:823384601@qq.com 达州日报网通讯员群:243997895
  当前位置:首页>> 社会 >> 

忒大胆!贷款广告植入警用标志,小伙子奇思妙想被拘留!

更新:2018-09-06 17:05:12       来源: 达州日报网 

分享到:
手机读报看新闻,下载掌上达州
编辑:李小平

    “民警提示您,房屋抵押贷、车贷、信用贷、额度高利息低放款快……”达城各大小区的楼道或者电梯内,各类的小广告随处可见,小广告的制作也是五花八门。

    近日, 通川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发现,达城一些小区内的贷款广告上居然印有“警用标志”。

    生意不好 广告公司用“警察标志”加大宣传力度

    冯某杰今年28岁,达州宣汉人,2017年在达城开办了一家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经营二手房买卖、商务咨询和代办各类贷款服务。

    2018年3月,公司经营收入逐渐下滑,冯某杰便想找个办法,加大公司的宣传力度。

    冯某杰听友人说,可以在网上制作含有人民警察标志的广告,这样不仅醒目,而且不容易被同行撕掉。

    于是,冯某杰通过网上联系商家,购买并制作含有人民警察标志,并带有“温馨提示,民警提示您”字样的“牛皮癣”广告100份,并在上面印有贷款广告信息及自己的联系方式。

    其后将广告张贴于达城多个居住小区的电梯内,用于招揽有贷款需求的客户。

    非法使用警用标志 行政拘留5日

    9月4日,通川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热心群众举报,称其在自家小区电梯内,发现张贴着印有公安机关标志的小广告。

    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拨打广告上的联系方式“按图索骥”,将违法人员冯某杰查获。

    经审讯,冯某杰对其非法使用警用标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通川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通川警方提示:非法使用警用标志打广告,严重危害公安形象,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通川警方对此类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专门成立了专案组,对此类违法犯罪案件开展严厉查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程序 赵曼琦

达州日报社概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COPYRIGHT @ COPY 2013-2020 BY WWW.DZR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QQ:159847861 新闻QQ:823384601 投稿邮箱:823384601@qq.com 热线电话:0818-2379260
主办:达州日报社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 蜀ICP备1302488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70202000151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818-2379260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达州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