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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金融机构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二套房首付最低五成 三套房停止发放贷款 刚需购房者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更新:2018-09-06 11:34:25       来源: 达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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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可

本报讯 继此前四川省发布楼市调控“二十四条”后,近日再出楼市新规——按揭首付比例大调整。昨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获悉,从8月24日起,在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我市二套房首付最低比例已调整为50%,购买三套房则停止发放贷款。

据了解,为配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2018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遵照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达州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8月24日起,我市金融机构已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了调整。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也就是说,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要买房只能全款支付。

此外,规定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首套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我市刚需购房者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本报记者 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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