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按照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依据达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规定。8月14日,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已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资料并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了医学检查。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推行“三个务必”,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提交资料时务必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资料后,必须及时审核。对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并说明理由。对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让群众办事少跑路,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二是审核资料时务必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严格审核职工伤情是否稳定、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对因病(非因工)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身份、社保缴费年限是否符合要求,住院次数和医院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
三是医学检查时务必做好服务工作。因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部分人员居住在外县或者外省,在医学检查之前三天就必须将检查的时间、统一集中等待的地点通知到每一个申请人及申请人单位。检查当天要组织维护好次序,做好医检流程的指引工作,对行动不便的人员给予照顾。申请人在做完相关检查后不再等待领取检查结果,将缴费单据和检查条码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统一领取,通过简化工作流程,极大的节约申请人医学检查的时间。
(本网通讯员 肖喜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