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近日,开江县人民法院召开了警务安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法警大队长王光辉主持,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简红辉出席了会议,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法警大队长王光辉组织全队干警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法明传(2018)437号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川高法明电(2018)165号)文件,并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立足自身实际,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安全意识,防止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二是健全制度,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警务保障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三是注重从组织上加强警务保障的组织领导,把警务保障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简红辉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无小事。大家一定要绷紧安全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确保警务安全零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涉诉参与人的安全,维护好良好的司法服务氛围。二是要细化责任,规范执法。要认真学习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提升执法水平,将相关规定和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的执法行为之中;在不同执法行为中要按照执法规范化的要求规范执法。携带不同的单警装备,针对突发情况时要及时作出不同的反应,对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押解、看管、值庭等是法警执法安全的重中之重,马虎不得,在安全保障不能的情况下,应当对被告人采取必要的警戒措施。三是要“举一反三”,排查隐患。针对南通开发区法院6.26被告人脱逃事件的发生,结合该院司法警务工作实际,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在执法安全、警务保障、警务装备、警务警备、后勤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凡大队或者法警个人能够做到的,及查及改,一时不能解决的,大队要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党组请求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力争该院司法警务工作安全、可靠、放心。
通过此次会议,法警大队全体干警表示,一定牢固树立警务安全意识,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警务保障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作风纪律,为审判、执行等工作提供安全、可靠、放心的警务保障。
(本网通讯员 师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