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晚,四川省卫计委办公室、四川省食药监局办公室联合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8﹞670号),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续种补种工作,工作中如出现问题,要及时向省卫计委疾控处和省食药监局药化市场处报告。
据了解,续种补种工作按照尊重科学、知情公开、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根据狂犬病发病特点,专家综合评估建议,已完成接种程序者不需要补种。如受种者有补种意愿,接种单位在告知防控知识、疫苗的保护作用、接种后注意事项等内容后,可免费补种其他公司合格疫苗。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8年4月的有关报告,狂犬病潜伏期通常为1-3个月,罕有超过1年。为保障受种者健康,对接种时间不满1年的受种者,接种单位提供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接种时间1年以上的,如发生异常情况,卫生健康部门继续受理。 (据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