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4日凌晨4时许,宣汉县五宝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撞上摩托车,导致摩托车上两人受重伤(两人均面临大腿截肢)。案发后,小车逃离现场。
宣汉县交警大队南坝中队接到报警后,中队长杨宏志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通过现场勘查、走访群众、查阅相关资料,迅速锁定粤S5***1号白色长安车有重大作案嫌疑。
办案民警通过系统,查到该车车主叫康某某,系宣汉县华景镇人。当民警拨通该车主的登记电话时,发现该联系方式已经过期。搜寻车辆下落及车主去向成为办案民警的主攻方向,通过掌握的线索,民警顺藤摸瓜,终于在宣汉白马乡的一座山沟里找到粤S5***1号车。经痕迹比对,该车损毁部分与事故现场散落物相吻合,民警遂依法将该车扣押回中队。
慑于警方的强大压力,康某某于7月26日上午来到南坝中队投案自首,对“7.24”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该案成功告破。
(曾猛 本报记者 刘欢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