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近日,渠县法院有庆法庭受理了一件离婚纠纷案件,原告伍某诉称:原、被告婚前相识较短,婚后双方性格不和,被告于2006年正月外出广州务工至今,偶尔回家,被告吴某在外出务工期间也没有拿钱抚养孩子,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无法和好,故原告伍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有庆法庭郑庭长对本案进行了调查,在调查询问中得知,原告伍某与被告吴某之间并没有太大家庭矛盾,并且原、被告双方生育了三个可爱的儿女,大女儿也已经考取大学,二女儿和小儿子也分别在上高中、初中,由于家庭开支较大,被告吴某就外出务工赚钱,养家糊口供养子女上学,原告在老家照顾子女上学。被告因性格内向,在外务工期间很少关心原告,加之一年很少回家,引起家庭矛盾。在了解到双方感情出现危机的原因后,郑庭长通过座谈的方式进行劝解,告诉吴某在家庭中要多关心伍某,多给家里联系,多沟通,不断自我批评和改善自己,家和万事兴,你们的子女也已经长大成才,作为家长也要给孩子做表率,给小孩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再有几年你们也要享受儿女之福。在法庭的劝解下,伍某、吴某也深感悔悟,吴某也认识到自己对妻子的亏欠,表示以后要多多关心妻子,希望妻子原谅,妻子也表示愿意原谅她。最终,在法庭的调解下,夫妻重归于好,一起开心的回家。
(本网通讯员 张正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