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金乡邻,银亲眷,邻里好,赛珍宝”。
近日,达川区法院执行干警顶着烈日骄阳,在40多度的高温天气下,成功化解了一起近10年的邻里纠纷,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再添成绩。
达川区法院于2017年8月29日受理原告叶某某与被告向某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本院判决:1、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拆除其拦阻原告通行道路上的钢条;2、被告赔偿原告工人误工费、水泥报废损失和损毁公路的修复费共计14916元。
达川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所修建的入户通道建于八年前,修建时因占用被告田地已对被告进行了适当补偿,此后原告一直利用该道路正常通行。现原告为进一步方便通行,对道路进行硬化。施工期间,被告实施过阻拦行为,还在道路中央及一侧钉入钢条并撬松道路上的石块,客观上已实施了侵权行为。故依法判决:一、被告向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拆除其钉入原告叶某某入户道路中央及一侧的全部钢条;二、被告向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叶某某2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达川区法院执行局在受理案件后,立即与道让乡党委、政府以及村支部衔接,同时也多次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家人以及亲属做化解工作,在道让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本案顺利执行结案,成功拆除了拦阻原告通行道路上的钢条,至此本案长达近10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化解,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网通讯员 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