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0日,记者从市林业和园林局获悉,本月18日,达州市印发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建立比较完善的集体林权管理制度体系、比较健全的财政金融支林体系和可持续发展政策体系,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五大重点任务。一是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结合“六权同确”开展林权边界成图工作,提高林地确权四至、面积、林种等要素精准度。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精神,探索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逐步建立“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集体林权流转交易平台,探索制定集体林权入场交易激励政策,降低平台交易成本。二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完善分类经营管理,建立公益林动态管理机制,在保证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二级公益林林地资源,适度发展林下经济。完善人工商品林林木采伐更新管理制度,降低森林经营成本。开展森林抚育,培育大径级材,提高林地产出率。三是大力推进绿色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有序流转林地,适度扩大规模经营。探索推广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合作共享共赢。大力推进特色林业产业发展,加大精准招商力度,推进林产品就地加工转化,提高附加值。依托森林公园、森林康养基地等优良森林景观及富集的康养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四是完善财政金融支林政策。支持县(市、区)整合资金加强特色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鼓励各县(市、区)建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金和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制度,用好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政策。五是加强集体林业管理。完善林权纠纷调处机构,健全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及时调处林权和林地经营纠纷。加强重大纠纷案件的应急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林业科技支撑水平。
《实施意见》指出,各县(市、区)是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完善“党政主导、市场主力、农民主体”的具体工作机制,使集体林权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李清平 见习记者 刘岸 彭小懿 本报记者 罗天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