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都是同组的失地农民,在之前我们自己筹钱购买了社保,如今有了社保名额和指标,却没有我们的‘份’,哪我们的利益该如何保证呢?”16日,家住达川区南城石家湾社区居民李女士疑惑不解地向达州晚报民生热线2382258来电反映。
据李女士介绍,她家是原达川区南外镇新桥村二组,因地处城区,在10多年前国家先后对本组征用了大量的土地,包括早已修建好的龙源锦苑、伴山名居等商品房。而该组土地被征用开发后,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解决全组失地农民的社保问题。后来,本组一些村民自己节衣缩食购买了社保。
在今年上半年,通过失地农民向政府部门信访终于传来喜讯,相关部门回复称,将会全面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保问题,为了让他们晚年生活无忧,每人有7万元的补偿。然而,令人困惑的是,同是同组的失地农民却政策不一,凡是以前自行购买社保的这次却没有“份”,不能享受。
经打听,原来是土地面积不够,这次只有30多个名额,社区决定已经购买社保并在领取养老金的没有资格入围,其他的从高龄往低龄排。“我们都是同组的失地农民,自己购买了社保就不能享受补偿,哪我们岂不吃了大亏?”对此,李女士希望记者帮他们向社区了解一下!
16日下午,记者就此联系了达川区翠屏办事处石家湾社区,该社区何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称,按照政策在2008年以前征地,都不给失地农民购买社保。这次有社保名额,系该小组去年的征地项目,根据征地面积计算,共有31个社保名额。而每个社保名额有7万元的匹配资金,这笔资金不叫补偿。
再根据社保有关规定,一个公民只能购买一份社保,不能购买双份。因此,只有该组符合条件的居民才能享受社保名额。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