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按照县委“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实施要求,大竹县人民法院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采取读原著、学原文等方式,围绕“以法治方式和手段推进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在第十一次中心组学习会上开展讨论,切实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政治觉悟、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
六名中心组成员围绕“如何以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专题,立足岗位职能,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从执法办案、普法宣传、司法服务、法治扶贫等方面,就如何用好巡回审判、法律七进、家事课堂等平台助推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展开热烈讨论。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何成军针对如何以法治方式和手段推进乡村振兴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基层法院是接触老百姓、处理群众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必须积极地为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强化审执,不断提升涉农案件审理质效。要认真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多发性、规律性矛盾纠纷,要开辟涉农案件立案、审判、执行阶段的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三是延伸职能,积极推动农村矛盾多元化解通过多渠道、多元化化解纠纷。要建立以基层法庭为抓手,多种社会力量介入庭前调解、判后服务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实现调解效果的最大化。四是夯实基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作用。要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引领农村遵法、守法风尚,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
(本网通讯员 罗纪亮、桂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