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近日,网友“新视界”发帖爆料称,6月29日下午4时25分,在通川桥南头(梧桐梁天桥附近路段)一辆路虎车将两名10岁左右的学生撞飞,肇事司机当场逃逸。随即,该网友还拍下肇事车辆并向警方报警。
7月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处核实,6月29日下午4时许,在南城西环路路段确实发生一起车祸事故,造成冯某、余某(均为未成年人)软组织受伤,但并非像网友爆料的那样,肇事司机当场逃逸。目前,当事各方已就事故损害赔偿达成一致。
网络爆料
路虎车撞飞两学生娃逃逸
事故现场 (网友“新视界”提供)
6月29日,网友“新视界”在某论坛发帖爆料,当日下午4时25分在南城梧桐梁天桥人行横道处,一辆SUV(路虎,车牌号川***99)撞了两名10-12岁学生,撞飞3-4米远,学生受惊吓跑到旁边,肇事司机驾车扬长而去。该网友拍下了肇事逃逸车辆后随即向“110”报警。
此帖发出后,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多数网友对“新视界”的行为表示了肯定和点赞,一致谴责肇事司机的逃逸行为。但由于网友“新视界”没有上传学生方面的现场照片,也受到个别网友的质疑,认为其在造谣。随后网友“新视界”回应称:“我以****保证,我亲眼所见。”
到底事情真相如何?7月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特勤中队负责人向记者介绍,6月29日17时10分,直属二大队指挥中心确实接到了该起报案,报案人称在通川桥南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两名学生受伤,事发后肇事车辆川S***99车辆驶离现场。接报后,指挥中心迅速指派值班民警青迎成、杨继承进行处置。
因该案系事后报案,且现场无痕迹等物证,报案人(其中一名伤者的叔叔)随后还将伤者带到交警部门说明了情况。报案人称,其侄儿和他同学在通川桥南头横过马路时被一小车碰撞致受轻伤,小车司机在见两名伤者离开后,驾车离开现场。小孩回家后向家长反应该情况,学生家长随即向警方报案。
经查,报案人所描述的事故车辆川S***99系一辆江铃小型客车,登记地址为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9号,法定车主为袁某(女性)。经民警与车主联系,显示为号码无法接通。随后,大队指派警力到通川区会仙桥街*9号附近进行蹲守布控,至当日22时,未发现该车辆及其驾驶人行踪。
警方回应
事故确实存在但属轻微碰撞
次日,经与辖区派出所衔接,通过数据查询,确定川S***99车主姜某的目前的实际住址为达川区南山美庐*栋*单元。经过民警实地走访,终于与当日肇事车辆的驾驶人徐某联系上。徐某(袁某丈夫)在电话里称:该事故确实存在,但属轻微碰撞,事发后,徐某曾问过伤者有没有事,小孩说没事然后跑开了,徐某随后驾车离开现场。因其本人目前正在开江处理私人事务,无法及时赶回,将于7月2日9时准时到交警部门说明情况,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月2日,民警询问当事各方(川S**799小轿车驾驶人、两名伤者及其监护人),并经当面质证,现查明:2018年6月29日,徐某驾驶川S***99小型轿车从达州市通川区经通川桥向达川区方向行驶,即日16时许,车辆行驶至西环路路段与行人冯某、余某(均为未成年人)发生碰撞,致冯某、余某软组织受伤。事发后,徐某停车问询冯某及余某有没有问题,冯某及余某挥手表示没事。两名伤者先行离开事故现场,之后徐某驾车驶离现场。
目前,当事各方已就事故损害赔偿达成一致,并表示对事故处理结果满意。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泽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