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7日,全省脱贫攻坚“1+3”考核结果出炉。在党委政府脱贫成效考核综合评价为“好”的8个市(州)中,作为片区内的4个市(州)之一,达州榜上有名;通川区被评为摘帽工作先进县(市、区),获奖1000万元;大竹县、渠县脱贫成效考核综合评价为“好”,分别获奖500万元。
2017年,我市继续按照“13221”脱贫攻坚工作思路,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聚焦通川区整体“摘帽”、308个贫困村退出、15.2157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目标任务,下足“绣花”功夫,突出抓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发展集体经济、金融扶贫、低保兜底、医疗教育扶贫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通川区是全省2017年度计划摘帽县(市、区)中15个被评为摘帽工作先进县(区)之一,并接受省脱贫摘帽验收。在全省16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中,脱贫成效考核综合评价“好”的共有31个县(市、区),其中:贫困县16个,包括我市大竹县、渠县。
全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行“1+3”考核体系,即:“1”是指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考核,“3”分别指的是对省直部门(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扶贫专项年度工作、省内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县工作的考核。今年1—3月,省脱贫攻坚办统一组织开展了过程考核、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专项考核等,收集了扶贫资金审计、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考核等方面的情况,随后对考核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综合评价,最终形成2017年度脱贫攻坚“1+3”考核评价结果。
(王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