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6月27日,全省脱贫攻坚“1+3”考核结果出炉。在党委政府脱贫成效考核综合评价为“好”的8个市(州)中,作为片区内的4个市(州)之一,达州榜上有名;同时,通川区被评为摘帽工作先进县(市、区),获奖1000万元;大竹县、渠县脱贫成效考核综合评价为“好”,每县奖励500万元。
2017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委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继续按照“13221”脱贫攻坚工作思路,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聚焦通川区整体“摘帽”、308个贫困村退出、15.2157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任务,下足“绣花”功夫,突出抓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发展集体经济、金融扶贫、低保兜底、医疗教育扶贫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通川区是全省去年计划摘帽县(市、区)中15个被评为摘帽工作先进县(区)之一,2017年顺利接受省脱贫摘帽验收,是我市首个脱贫摘帽县(区)。在全省16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中,脱贫成效考核综合评价“好”的共有31个。其中贫困县16个,包括我市大竹县、渠县。2017年,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在达州召开,大竹县、渠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验受得到好评,得到中央领导和四川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成为易地扶贫搬迁经验成为创新“试验田”。通过综合考评,上述两县在2017年全省“1+3”考核中脱颖而出。
据了解,我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行“1+3”考核体系。“1”是指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考核,“3”分别指的是对省直部门(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扶贫专项年度工作、省内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县工作的考核。今年1月到3月,省脱贫攻坚办统一组织开展了过程考核、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专项考核等,收集了扶贫资金审计、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考核等方面的情况,随后对考核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综合评价,最终形成2017年度脱贫攻坚“1+3”考核评价结果。(本网通讯员 王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