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网消息 近日,通川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剑波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对金石镇30余名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培训中深入分析了村镇干部职务犯罪现状,从党纪和国法两大方面出发,结合近年来全市范围内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为村镇干部带来一场形象生动、发人深省的普法课。
刘剑波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村镇干部是与基层群众接触最多的群体,更应认真学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时刻筑牢思想防线并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对违法乱纪行为保持高度警惕,牢记“人民公仆”身份,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刘剑波结合多年工作经验,深入浅出,以案说法,重点讲解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出的纪律“底线”和“负面清单”,详细解读了“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贪污、受贿罪定罪量刑的最新规定,用纪律要求和法律规定破除部分干部的侥幸心理,引导深刻认识贪污腐败和职务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
最后,刘剑波深入分析了村镇干部职务犯罪的常见情形和主要特点,指出廉洁意识不强、为民意识不足、法律知识欠缺、监督制约不力、权力过分集中是导致村镇干部职务犯罪行为的主要原因,并针对性提出解决对策,建议一要突出实效,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村镇干部的党性意识、法律素养和执政能力;二要突出选用,强化队伍建设,选好用活清正廉洁、能力上佳、品行端正、群众信赖的优秀干部;三要突出实践,强化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党务、村务、财务管理制度,用制度管好人事物;四要突出预防,强化警示监督,用好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尽早发现并及时扼杀苗头性贪腐行为。
2018年以来,通川区法院立足职能优势,结合“双报到”、“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等工作,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先后在北外镇、复兴镇等地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5次;深入开展巡回法庭进高校、进村社3次,650余人次现场观摩;组建志愿服务团队3支,开展司法服务、法律宣传等活动90余人次;在脱贫攻坚中,深入贫困户家中宣传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引导村民知法、懂法、用法,妥善解决矛盾争议;开设“法治通川”普法专栏,每周1期以案说法,并在四川法制报等媒体宣传典型案例、最新动态、经验成果等120余次,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网通讯员 郝小艳)